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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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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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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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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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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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瘟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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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25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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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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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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紋枯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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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25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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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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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
1、在水稻稻瘟病、紋枯病發(fā)病初期施藥。2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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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性能:
本品為低毒、內吸性殺菌劑,具有較好的預防和治療作用,具有懸浮率較高、粘著力較強、較耐雨水沖刷的特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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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間隔期為30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數不超過2次。 2.不可與含銅制劑及呈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用。 3.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 4.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 5.遠離水產養(yǎng)殖區(qū)用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,避免藥液污染水源。 6.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菌劑輪換使用,以延緩抗性產生。7.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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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本品經口中毒出現頭昏、惡心、嘔吐等癥狀。如接觸皮膚和濺入眼中,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不慎吸入中毒,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,保持呼吸暢通,必要時做人工呼吸。如誤服立即攜帶本標簽送往醫(yī)院對癥治療,可以洗胃、導瀉(洗胃時注意保護食道和氣管),不能引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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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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